2005年7月19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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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社会实践 受欺勿忘维权
本报记者 余春红 实习生 潘洁吉

  挤疯了!要不是亲眼所见,真的不敢相信那居然是一场暑期实践推介会。7月14日,在杭州市百井坊巷举行的那场暑期实践推介会的火爆情形绝不亚于人才招聘会。就在大家积极走出校门,进行参与社会的预演时,我们却听到一些无奈的声音:可恶的实习“陷阱”,小心别踩进去!
    
    陷阱一:遭遇中介公司乱收费
    在各个大学校园的通告栏里,各种广告贴得里三层外三层,其中很多是各种名目的中介公司贴的。招聘家教是中介公司的主要服务内容,广告上说得很动听:工资高,信誉可靠,其实是盯上了大学生口袋里的零花钱。
    浙工大大二学生小张至今对此深恶痛绝。不久前,她看到杭州某家教公司介绍家教的广告,便找了过去,交了100元中介费后,这家中介公司信誓旦旦地说要帮她介绍到满意的家教为止,不过还要再交20元的雇主费。中介公司的人一本正经地解释说,这20元是替雇主交的,以后雇主会返还。小张信以为真,交了钱安心地等待好消息。足足2个月后,总算等来了一份家教,可没几天,雇主就以“经验不足”为由把她开了。此后,小张一次次到中介公司去催促他们再介绍一份,但中介公司敷衍应付之后便撒手不管了。挣钱补贴生活费不成,反而倒贴120元,小张懊恼至极,却又无从言说。

    陷阱二:遭遇雇主性骚扰
    小张的同学小陈踩到的陷阱就更惊险了。小陈也是通过中介公司找了份家教,约好上门的那天,小陈在雇主家没看到她要教的学生和女主人,只见到了男主人。男主人对小陈热情非凡,又是倒茶又是递水果。开始小陈还以为主人好客,暗自庆幸自己运气好,可聊不上几句,男主人的话越来越暧昧。小陈吓得赶紧找个借口脱身了。
    这样惊险的实习经历并非只有小陈碰到,女同学遭遇男雇主性骚扰的实在不在少数,甚至有女大学生被侵犯失身的。而碍于面子,不少女生只能偷咽苦水。
    
    陷阱三:当了免费劳动力
    7月初,浙大城市学院的小曹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西湖边某茶楼应聘兼职服务员,他们辛辛苦苦做了两个月后,却被老板“理直气壮”地辞退了:工作不够努力,客人非常不满意。小曹虽然有一肚子怨气,但老板根本不听分辨。那么工资呢?“试用期是没工资的。”老板一句话把2个月的工资都没收了。
    无独有偶,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推销员的小王签了一个月的合同,公司承诺有底薪,推销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即有提成。一个月后,小王辞职,要求公司支付底薪,结果该公司以合同中约定“做到一定数量才有底薪加提成”为由拒绝给钱。整整30天哪,小王东奔西跑磨破了嘴皮子地推销,结果一点辛苦钱都没有。
    
    擦亮眼睛做好防范
    遭遇乱收费、性骚扰,被骗当了免费劳动力……实习原本是大学生学以致用的平台,不想一个个陷阱却把他们第一次与社会接触的激情无情地吞没了。可是实习、实践终究是大学生们走进社会的桥梁,在这条必经之路上,如何避免踩进陷阱,免受伤害?
    杭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认为,大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主要指勤工俭学)活动尚不在《劳动法》调整的范围,除非双方有劳动合同,否则发生纠纷只能靠协商解决。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在实习中,学生只能自己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实习单位。
    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勇军提醒说,学生通过中介机构找实习单位时,要注意查清中介的资质,尽量由正规的中介机构介绍;
    其次,不要轻易支付相关费用,一问三不知、急着收钱的单位往往是“黑职介”、“黑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索要相关的凭据。此外,如实习较长时间,最好签订劳务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具体工作时间、确切的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事后如遇纠纷,有合同在手,维权也就容易多了。